关于开展2011年度南昌市导游证年审的通知
各导游办事流程如下:
1、各导游如需带团请先自行复印好IC卡带来,方便开具带团临时证明。
2、交证地址:南昌市滕王阁停车场2楼仿古街90号。上班时间:9:00-17:30
第二方便地址:南京西路328号中级法院旁南昌国旅门市部:9:00-17:30
3、公交提示:26路子固路或榕门路下车
第二提示:5路、28路、11路、209路金阳光或一附院下车,走到贤士一路口
4、疑难解答:
A、2011年领到新IC卡的同学今年只需交150元挂靠费进行年审。
B、其它按年度形式年审是收150元/人挂靠费;说明:180元是年审培训费,已交者带好2010年12月的收据,未交则补交180,合计330元。
C、2年以上未年审的按330×2=660 3年的330*3=990以此类推
D、外地不能回昌的以快递形式到我司办理年审,3月寄来。邮寄地址【南昌市滕王阁停车场2楼仿古街90号,邮编330006】。回寄邮资20元/份。邮寄的同时将银行打款的复印件一起邮寄来。*不要把导游证壳子寄过来,遗失不补。*
5、每年3月份是申办新IC卡工作阶段。持有3年以内的江西导游资格证均可申领办理IC卡,230元/份。须准备好2张2寸红底彩照,身份证和资格证复印件到A4的纸上,办理时间正常为1个月内。
6、每年3月补办遗失导游资格证,自行到江西日报花100元登遗失,带上报纸及申办资格证材料来补办资格证。每年4月补办遗失导游IC卡,自行到江西日报花100元登遗失,带上报纸及申办IC卡材料来办导游证。
7、签转和注销导游IC卡,首先到挂靠单位盖迁出证明,需将未年审的费用补清,到市局开证明,再到省局注销IC卡。
8、导服公司已更改工作方针除每年12-1月冬歇期,其他均为活跃期。派团工作和培训为主。
6227002020300009924 建设银行 户名:汪振
60142840293167109 交通银行 户名:汪振
9559980920933948613 农业银行 户名:汪振
622909503028420913 兴业银行 户名:汪振
6226820010606733105 农商银行 户名:汪振
4563511800003917463 中国银行 户名:汪振
6222021502006439255 工商银行 户名:汪振
江西洪城新时代导游管理有限公司
2012年2月20日
洪旅字[2012]18号
各旅行社、导游服务机构:
根据《导游人员管理实施办法》规定,省旅游局赣旅监管字[2011]135号《关于开展2011年度全省导游人员年审培训及考核工作的通知》文件精神,南昌市旅游局决定于近日开展全市导游人员年审考核工作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年审安排
市旅游局负责确定导游人员年审考核结论,收发IC卡导游证;省旅游局负责对导游人员IC卡导游证的年审考核结论检查验收,并录入至IC卡导游人员管理系统。
二、年审对象
凡取得IC卡导游证的导游人员
三、年审时间
3月1日至3月31日(周六、周日照常上班),早交早办。
、年审程序
1、导游人员年审前,必须参加市旅游局举办的年审培训;必须经所在单位考核(所在单位应提出导游员初审意见);
2、导游人员年审时,专职导游员由旅行社统一办理,旅行社需提交导游员与旅行社签订的合同、旅行社为其购买的社会养老保险证明,由市旅游局审核,材料齐全确定为专职导游;社会导游由各导服机构组织,导服机构需提供导游员与导服机构签订的合同及相关材料。
3、旅行社或导服机构根据导游人员2011年度执业情况,提出年审初审意见,年审意见定为通过年审、暂缓通过年审和不予通过年审三种。一次扣分达10分,不予通过年审;累计扣分达10分,暂缓通过年审。
4、市旅游局将在收到导游人员年审材料后,结合11年导游员年审培训情况(凡未请假缺席者将做扣分处理),征求旅游质监所意见,确定年审结论。
5、对通过年审的导游人员,市局将导游IC卡统一送省旅游局刷新相关内容。
六、年审所需材料
1、导游员IC卡导游证
2、2011年南昌市导游员年审培训听课证(需盖齐四个公章)或2011年南昌市导游员岗前培训证明
3、专职导游提交与旅行社签订的合同及旅行社为其购买的社保证明
4、社会导游提供与导服机构签定的合同
5、《2011年度南昌市导游人员年审花名册》
七、要求
1、各旅行社和导服机构接到通知后,要及时组织导游报名参加导游年审考核,对于未参加年审培训和考核的导游人员将不予通过年审,连续三年未参加导游年审培训和考核的导游,导游资格证和导游证自动失效。
2、专职导游员年审材料由所挂靠旅行社统一报上;社会导游员年审材料由个人上交导服机构,由导服机构统一办理。
3、导游IC卡照片模糊不清、消磁、损坏的建议重新办理IC卡,请各导游准备相关补办资料。
4、年审结束后,我们将在南昌旅游网上通报2011年度导游人员年审情况,公布暂缓通过年审、不予通过年审导游人员名单,对聘用未年审导游员带团的,将按《导游人员管理条例》有关规定进行处理。
特此通知
二0一二年二月十六日